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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信仰

我們相信:

1. 全部新舊約聖經都是神所默示,在完備救贖的真理上毫無謬誤,是神聖言,是基督徒的信仰和生活的最高權威與準則

 (提後3:15-17;帖前2:12;彼後1:21)

2. 只有一位永活真神,創造天地的主,人類的救贖者,永恆地以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三個不同的位格存在。

 (申6:4;賽43:10-11;太28:19;路3:22)

3. 耶穌基督是三位一體獨一真神的第二位,是神的兒子,為父所差,由聖靈感孕,藉童貞女馬利亞所生。(太1:23;路1:31, 35)

    主耶穌過了一個無罪的生活(來7:26;彼前2:22),在世廣行神蹟奇事(徒2:22,10:38)。

    為擔當世人的罪,在十字架上受苦、受死,被埋葬(林前15:3);第三天神叫祂從死裡復活(太28:6;路24:39;林前15:4),

    將祂升高,坐在父神的右邊,成為人類救贖的根源(徒1:9, 11,2:33;腓2:9-11;來1:3)。

 

4. 人乃依照神的形像樣式被造,全然良善正直,但卻自願陷在罪中,從而帶來肉身及靈性的死亡,與神分離(創1:26-27,2:17,

    3:6;羅5:12-19),人無法靠自己的能力自我救贖。

5. 人的罪得赦免的唯一方法,是藉著悔改和信靠神兒子耶穌基督的寶血(路 24:47;約3:3;羅10:13-15;弗2:8;多2:11;3:5-7)

6. 召會奉行兩項聖禮,其一為洗禮,我們認定全浸於水中的方式,象徵向世界全然死去 , 與基督一同復活,得新生命(太28:19;可16:16;徒10:47, 48;羅6:4)。但在特殊情 況下,亦接受以灑水形式代之;其二為聖餐禮,我們認定餅與酒或葡萄汁乃象徵主耶穌基督的身體和寶血,信徒一同領受,記念祂的受死,直等到祂再來(林前11: 23-26) 。

7. 眾聖徒應依從聖父的應許,按照主耶穌基督的吩咐,一如初期召會,熱切尋求聖靈與火的施洗,從而得著屬靈的能力,事奉神,成為祂的見證,並且善用恩賜為主作工(路 24:49;徒1:4, 8;林前12:1-31);蓋此經歷實異於藉聖靈重生,且發生於藉聖靈重生其後。

8. 聖靈施洗乃給予所有的信徒;而信徒受靈洗是憑著起初原有的証據,即聖靈賜給他們口才,說起方言來(徒2:4,10:46,19:6);唯是項經歷,與「說方言的恩賜」之使用及目的有別。

9. 成聖乃離開罪惡,委身神的行動。信徒接納基督的死與復活,憑著信心及聖靈的大能 , 全然委身,活出聖潔的生活(羅6:1-11, 13;8:1, 2, 13;羅12:1-2;加2;20;腓2:12-13;帖前5:23;來12:14;13:12;彼前1:5)。

10. 召會是基督的身體,神藉著聖靈居於其中,從而履行大使命(弗1:22-23,2:22;來12:23),成全神救贖的計劃。

11. 神呼召召會,賦予弘揚福音(可16:15-20),施行聖禮、宣傳聖道、敬拜神(約4:23-24),建立召會、牧養信徒(弗4: 11-16)等諸使命。

12. 神蹟醫病包含在基督的救贖之內,疾病得治乃信徒的權利(賽53:4-5;太8:16-17;雅5:14-16)。

13. 主再臨時,在基督裡睡了的必然復活,仍然存活的,必然身體改變。對召會而言,此乃眾信徒渴求有福的盼望(帖前4:16-17;羅8:23;多2:13;林前15:51-52)。

14. 基督再臨包括了聖徒被提,與主一同重臨大地,一同執掌王權一千年,以色列全家得救,建立普世和平國度(亞14:5;太24:27, 30;啟1:7,19:11-14,20:1-6;結37:21-22; 番3:19-20;羅11:26-27;賽11:6-9;詩72:3-8;彌4:3-4)。

15. 罪人必先復活,按其工作接受審判,名字沒有被記在生命冊上的,必受火湖的永死(太25:46;可9:43-48;啟19:20,20:11-15,21:8)。

16. 新天新地,是神為聖徒預備,有形質的永恆天家,有義居在其中(彼後3:13;啟21, 22章)。

以上十六條信綱,乃普世神召會的基本信仰,既與基督教正統信仰一致,更兼具五旬宗信仰和神召會精神。

本會乃「神召會香港區總議會」的屬堂,故本會信守以上信綱,並致力傳揚推動本宗優良傳統及精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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